第4章
櫻桃味夏天
他低頭算了一下:“昨天下課一次,今天撿筆一次,剛才打火機一次,手電筒一次。四次。”
我沒想到他會數這個。
“那……對不起?”我說。
他嘴角又彎了一下。
那個比流星還短的笑,又出現了。
這一次我沒有錯過。
“啪”的一聲,頭頂的燈亮了。
教室里重新亮堂起來,所有人都在歡呼,趙棉棉從前排轉過來,張大嘴巴說:“我去,你們倆剛才在干嘛?這么黑都不跑?”
“在看書。”沈渡說。
然后收起手機和打火機,背上書包,走了。
趙棉棉看著他的背影,嘴巴張了又合,合了又張,最后轉向我:“他剛才是不是跟我說話了?”
“……好像是。”
“他說什么?”
“他說在看書。”
趙棉棉盯著我看了三秒,然后意味深長地“哦——”了一聲。
“林櫻桃,他跟你說話了,也跟我說話了,但你知道嗎?”她壓低聲音,“他只跟你一個人說過完整的句子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好像……確實是這樣。
沈渡跟別人說話,最多三個字。“謝謝不用讓一下”。
但跟我,他說了很多。
不對。
他沒有“跟我說很多”。
他只是在我說話的時候,回了我的話。
這算什么?
我把打火機的金屬外殼攥在手心里,它已經被剛才的火焰烤得有些溫熱,貼著我的掌紋,像一枚被焐熱的硬幣。
沈渡忘記拿走了。
第二天早上,我把打火機放在他桌上。
他看了一眼,沒拿。
“你的打火機。”我說。
“你留著。”他翻開課本,“我戒煙了,用不上。”
他說這話的時候語氣太平靜了,平靜到不像真的。
一個說戒煙的人,口袋里卻揣著打火機。
就像一個人總說沒關系,但心里其實全是傷口。
我沒有繼續追問。因為我也是這種人,我知道有些問題不能問,問了就是揭傷疤。
但我還是把打火機裝進了口袋里。
沒別的原因。
就是覺得,也許哪一天他需要的時候,我可以還給他。
等到那時候,他可能已經準備好,告訴我他為什么要帶著一個沒用的打火機。
可我等不到那一天。
后來的事情,來得太快了。
快到我來不及把打火機還給他,來不及告訴他更多事。
比如,我其實不喜歡笑。
比如,我笑,是因為不想讓別人發現我有多自卑。
比如,我喜歡他。
從他說“你不是會笑嗎”的那一秒開始。
就喜歡了。
第三章 可樂與傷口
沈渡來我們班的第一個星期,發生了三件事。
第一件,他考了年級第一。
這次月考的數學卷子難到**,年級平均分六十多,沈渡考了滿分。老周在班會上念成績的時候,全班都安靜了。不是震驚,是那種“果然如此”的安靜——短短七天,沈渡已經讓所有人都接受了“他是個天才”這個事實。
第二件,他拒絕了年級第一何思思的示好。
何思思是我們學校的校花,長發及腰,成績也好,年級前三穩穩的,追她的男生排成一個加強連。她在沈渡桌上放了一杯奶茶,附帶一張粉色便利貼,上面寫著“新同學,交個朋友”。
沈渡來了之后看了一眼,把奶茶放到何思思桌上,說了一句“不喝甜的”,然后回去繼續看書。
何思思的面子在那一刻碎成了渣。
據趙棉棉的現場報道,何思思回到座位上之后,氣得把便利貼揉成團,塞進了桌洞里,三天沒跟任何人說話。
第三件,也是唯一一件讓我在意的事情——沈渡的右手腕上,有一道疤。
發現的經過很不經意。那天下午最后一節是體育課,男生打籃球,女生在樹蔭下聊天。我不太會聊,就坐在臺階上發呆,看操場上的男生們。
沈渡也在打球。
他打球的樣子跟平時不太一樣,會出汗,會跑,會跳,會把校服袖子卷到手肘,露出一截小臂。
那截小臂上,有一道疤。
不是普通的劃傷,是那種很深很長的,從手腕內側一直延伸到小臂中段,像一條蜈蚣趴在他蒼白的皮膚上。顏色比周圍的皮膚淺一些,說明已經很久了,但疤痕組織增生得很厲害,看得出當時傷得很重。
打籃球的時候他習慣性地把左手擋在身前,好像在掩飾